江西上市公司章源钨业,拦腰截断章江水系的3条河流,开凿山体改变河流走向,利用河道筑坝排放尾砂废水,对当地防汛抗洪、农田灌溉和生态安全构成直接威胁,引发部分群众质疑和不满。
赣州享有“世界钨都”的美誉。作为赣南钨业的第一家上市公司,章源钨业是崇义县“头号纳税大户”,纳税额接近全县财政收入1/4。
据了解,章源钨业公司旗下有淘锡坑钨矿、新安子钨锡矿、石雷钨矿和天井窝钨矿等4家矿山。据调查发现,前3家矿山都存在截取河道排放尾砂废水的现象。
当地部分干部群众反映,章源钨业之所以能够截河排污,与地方政府部门的许可支持密切相关。
江西省水利厅有关人士说,利用河道建造坝库,排放的尾砂废水会造成污染,影响生态环境。按照法律规定,有关部门应事先开展环评,经过科学论证后,水利部门才能审批。
对此,崇义县环保局局长杜书福说,淘锡坑钨矿尾砂坝库上马审批是符合规定的,章源钨业当时有环评报告。
但询问章源钨业副总经理赖昌洪时,竟得到不同的回答。他说,这座尾砂坝库2004年上马,当时环保要求没那么严格,就没有做环评,但企业将方案向环保部门打了报告,得到批复同意上马。“后来环保越来越严,2008年后我们补做了环评。”
对于为何审批企业改变密溪河流向、截取河道筑坝排尾,崇义县水利部门有关负责人胡绍林解释说,在淘锡坑钨矿区,只有河道做坝库比较宽阔,周边找不到这样的地方。因为章源钨业委托第三方编制了废水处理方案,资料齐全,我们没有办法不批复。
对此,江西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龚三堂表示,没有环评,政府部门就依据企业提交的废水处理方案批复同意企业开凿山体、截河排污,这是典型的为企业利益、税收增长无视环保的行政乱作为。
江西省水利厅有关人士明确表示,根据国家河道管理条例,企业截河筑坝,改变流向是不允许的,地方政府不能审批。 [1] |